?
9月16日,國家發展改革委、財政部、國家能源局發布《完善生物質發電項目建設運行的實施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方案》),“以收定補”“競爭配置”成為《方案》關鍵詞。
?
圍繞“補貼資金申報”、“生物質發電項目建設”兩項主要任務《方案》明確,2020年中央新增生物質發電補貼資金額度為15億元,仍沿用現有政策安排資金,明年起生物質發電項目將全部通過競爭方式配置并確定上網電價,旨在推動生物質發電項目有序建設、平穩發展。
?
15億元補貼資金怎么用――以收定補、新老劃段
?
生物質能是可再生能源重要組成部分。近年來,在國家政策支持下,生物質發電建設規模持續增加,項目建設運行保持較高水平,技術及裝備制造水平持續提升。截至2020年上半年,全國生物質發電裝機規模約2520萬千瓦,位居世界第一。
?
為促進生物質發電等可再生能源發電行業健康發展,今年1月,財政部、國家發展改革委、國家能源局聯合出臺了《關于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》,明確按照“以收定支”的原則合理確定新增補貼項目裝機規模。
?
為規范生物質發電項目申報補貼,并充分考慮到政策的連續性、穩定性,《方案》明確2020年生物質發電補貼資金安排沿用現有政策,按照組織申報、統一復核、項目匯總、公布補貼名單的流程開展。申請補貼的生物質發電項目須納入生物質發電國家、省級專項規劃,須為2020年1月20日(含)以后全部機組并網的當年新增項目,其中,今年1月20日前部分機組并網,在今年1月20日后實現全部機組并網的項目也屬于本次申報范圍。項目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、產業政策、技術標準等要求,配套建設高效治污設施,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所在城市已實行垃圾處理收費制度。
?
《方案》對推動完善生物質發電項目補貼機制提出了鮮明指向,即按照上述《若干意見》提出的“通過競爭性方式配置新增項目。在年度補貼資金總額確定的情況下,進一步完善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的市場化配置機制”要求,強調自2021年1月1日起,規劃內已核準未開工、新核準的生物質發電項目將全部通過競爭方式配置,優先選擇補貼強度低、退坡幅度大、技術水平高的項目。
?
生物質發電項目怎么建――競爭配置、走向市場
?
引導行業在“十四五”期間的發展方向,是該《方案》除介紹補貼資金申報外的另一重作用――通過持續完善生物質發電項目管理政策,堅定改革方向,明確市場預期,意在促進生物質發電行業提質增效。
?
為讓更多生物質發電項目享受政策支持,充分調動和發揮地方積極性,《方案》明確,將在現有中央補貼資金的基礎上,自2021年起,新納入補貼范圍的項目補貼資金由中央地方共同承擔,分地區合理確定分擔比例,以更好地支持和促進生物質發電行業發展。
?
為支持生物質能產業持續健康發展,《方案》強調,一方面要立足于多樣化用能需求,不斷拓展生物質能利用渠道,堅持宜氣則氣、宜熱則熱、宜電則電,鼓勵加快生物質能非電領域應用,提升項目經濟性和產品附加值,降低發電成本,減少補貼依賴。另一方面,鼓勵金融機構給予生物質發電項目中長期信貸支持,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,鼓勵地方政府統籌各類資金,對生物質發電相關的“收、儲、運、處理”環節予以支持和補償。鼓勵具備條件的地區探索生物質發電項目市場化運營試點,逐步形成生物質發電市場化運營模式。
?
為營造生物質發電企業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,保障申報補貼項目的合法利益,防止項目運行中出現違規摻燒化石燃料、騙取補貼等違法違規行為,最大限度保證補貼資金合理使用,《方案》引入了信用承諾制度,申報單位需承諾項目不存在弄虛作假情況,建設運行合法合規。違背承諾的,自愿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。同時,承諾信息、踐諾信息將納入信用記錄,進行歸集應用。相關單位將通過建立監測預警制度,綜合評估行業發展情況,引導企業科學、有序建設,理性投資。